医院关停、21名医护获刑,加大力度打击“骗保”!

医声医事 好医生 2021-03-11 08:00:00

2020年初,安徽泗县百姓医院21名员工被泗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公诉。

据此前报道,泗县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泗县百姓医院院长卞某某犯行贿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副院长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的不等刑罚。

案发后泗县百姓医院被关停,目前处于关停状态。

事件经过据悉,2010年12月,30岁刚出头的卞某某取得泗县百姓医院经营权并任法定代表人、院长。卞某某聘请曹某某任副院长,协助其管理医院。

因泗县百姓医院是医疗保障定点医院,能从泗县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称医保中心)、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下称新农合中心)给患者报销住院费用。卞某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不好好经营医院,而是想着“走捷径”挣钱。

2012年起,卞某某多次在该院职工大会上要求职工以“免费体检”、“100元住院”等手段招揽享有泗县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及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入院检查治疗。

后利用来院就诊的人员信息编造虚假的住院病历到泗县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及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骗取医保资金,并按职工招揽人员的数量及编造虚假病历的数量等给予提成。

经审查,2012年初至2018年,泗县百姓医院通过上述手段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巨大,总计210万余元。

公安机关核查在泗县百姓医院住院的1702名人员治疗情况,确认934人次住院治疗存在骗保,结合泗县百姓医院报销的电子数据及报销凭证等,统计出各被告人参与骗保数额。

泗县法院审理认为,卞某某作为泗县百姓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提议并部署安排人员骗取医疗保障资金;曹某某作为泗县百姓医院副院长,协助卞某某骗取国家医疗保障资金,利用他人信息编造虚假住院病历并获取提成;毛某某作为收款处负责人,协助卞某某管理收款处收费退费、审核外联办工作人员招揽患者住院数据、管理骗取的医疗保障资金等,该3人参与作案金额为210万余元。

在共同犯罪中,卞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另外,卞某某在2010年12月,为顺利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及照顾其经营,送给时任泗县卫生局局长时某60万元,构成行贿罪。

 

“骗保”为何屡禁不止

此前,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堂吉伟德指出,每次严肃处理和严厉打击后,骗保行为仍然时而出现。

究其原因在于,在利益驱使下,违法成本太低而未能形成震慑效应。

通常情况下,医院骗保行为被发现后,若未产生社会负面效应,通常只会承担被取消定点医院资格,退还骗取的医保费用,或者被处以一定数额的行政罚款的后果。

鲜有“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或“吊销执业医师许可证”等触及骗保者根本利益的惩戒,更遑论给予刑罚。

而由于骗保的核实和追溯较难,行政责任也往往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威慑力和惩戒力远远不够。

此次泗县百姓医院的结果,体现了打击“骗保”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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