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法》多次被提议,为什么还不能立法?

医声医事 好医生 2021-03-12 14:47:10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宋静又一次带来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以下简称《护士法》)立法的议案。

宋静介绍,目前,关于护士行业规范、权益保护的依据是自2008年5月12日施行的《护士条例》。

该条例施行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不断推进,现行《护士条例》法律效力位阶不高已不能满足护士权益的全面保障。

宋静认为,为切实有效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构建更加合理、健康、法治的护理执业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护士立法,确保护理工作有法可依,亟待制定并出台《护士法》,督促和保障广大护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行“守卫生命,促进健康”的职责。

据了解,从2019年到现在,这已经是宋静第三年在两会呼吁《护士法》立法。

同样坚持不懈呼吁《护士法》立法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二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胡春莲,她从2018年到2020年同样连续三年致力于推动《护士法》立法,呼吁以法律形式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医院原护理部主任、中华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李秀华也在今年两会提到,当前我国的护士队伍仍然存在缺口,在待遇、培训、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李秀华建议,通过强化相关法律建设,以营造和谐稳定的执业环境,补齐执业短板,提升行业吸引力。此外,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完善激励机制,提升晋升空间,体现护士劳动价值。

一直以来护理工作的价值并未得到充分认识。

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等机构发布的《中国护士群体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显示,83.3%的护士不能明显感受到病人对护士的尊重,90%的护士不能明显感受到社会大众对护士的尊重。

《护士法》若能立法,护士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地位才能提高,护理事业发展也能变得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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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03-28 10:45:29 已有13354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