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4个月,5月11日,严女士收到了来自盐城市卫健委的答复。卫健委在回复中称,从2019年5月份起,她与主治医生长期保持亲密关系,后来因为两人发生矛盾关系破裂,涉事医生被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她对于其中“长期保持亲密关系”的描述不认同。严女士称,自己是被强迫、逼迫的。她表示将会继续申诉。
严女士是一名肝移植患者,今年40岁,2018年底,她在住院治疗过程中认识了盐城某医院肝病科一位44岁副主任医师。“我以前找他看病的,他是我的主治医生,但我的肝脏移植手术是他的前辈做的,他同学是江苏某医院负责肝源的医生。”
严女士称,2019年5月份的一天,涉事医生说要给她介绍肝病专家,把她叫到了无锡一家宾馆。严女士当时不想上楼,说在楼下谈就可以,但是医生告诉她,他们科室的几个医生都在,而且专家也在楼上。上楼后,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医生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严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可能担心她把事情讲出去,那位医生还带她出去吃饭,还说给她介绍上海某医院的肝病专家。后来的一年多时间内,她和这名医生发生了10多次性关系。
严女士一开始没有选择报警,她表示自己一开始不敢报警,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丈夫,是因为她是一名患者,而且得的还是癌症,她不敢得罪医生。
2020年2月,严女士做了肝移植手术,但因为术后恢复得不好,她出现了肝腹水,又在医院住了20多天。做完手术后严女士想跟涉事医生断绝联系,不想再与对方有任何瓜葛,可是涉事医生却一直缠着她。为了断绝联系,严女士开始录音,收集证据。
有了证据后,对方曾主动联系严女士,还给了她3万元,说是封口费,两人的关系就此结束。但是在给钱的时候,涉事医生却让她写欠条,意思是这3万元是严女士借的。但严女士写了“分手费”。
在严女士以为事件就此结束的时候,对方跑到了严女士老家找她,又想把3万块钱要回去。严女士表示,这3万块钱可以在纪委还给他。后来涉事医生在她家大闹,还打电话报了警,说严女士欠了他3万块钱不还。
在派出所,涉事医生承认自己做错了事,表示愿意和严女士了结此事。在派出所两人签订了一份终止关系的协议,要求严女士不可以到纪委去告他,还要删除之前保存的录音证据。对方支付了严女士15万元。
严女士称,结果涉事医生还未停止,在科室里说她的坏话,说他才是受害者,是严女士敲诈勒索他,还说是严女士勾引他。
严女士气不过,决定继续维权,她先找了涉事医院,“我那时候患有抑郁症,经常夜里睡不着觉,我认为医院知道这件事情就应该处分他,我找了医院,医院说给他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但没有给我书面处理的意见,只是口头知我的家人。”
严女士并不相信医院的处理,“他现在还正常上班,说是调离岗位,但他还是在肝病科,医院护士给我说,院方怕我去闹,只是暂时让他回避一下。”
严女士的诉求是希望院方给他一个带公章的书面处分通报,避免别人误以为是她想跟涉事医生要钱。严女士还要求涉事医生在医院内部给她赔礼道歉,因为他的背后抹黑。
因为不满医院的处理,严女向盐城市卫健委提交了投诉。
5月11日,严女士的投诉得到盐城市卫健委答复。盐城市政府热线回复称,医院于2021年2月接到严女士的反映,经医院调查了解,严女士因疾病多次在该院住院治疗,并于2019年5月起与主治医生长期保持亲密关系,后因两人发生矛盾关系破裂,女方在向盐城警方报警,告其强奸,后经警方侦查,认定其行为不构成强奸,并在派出所双方沟通协商后签订协议,以男方一次性支付15万元分手费方式结束交往。涉事医生在婚姻存续期内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生活纪律,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行政处分。
(好医生整理自华商报、盐城市卫健委)
医药领域首提“吹哨人”,举报奖金达100万
吉林省1月30日新发现确诊病例6例,既往无症状转确诊57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