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型综合医院而言,建设与发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有利于形成专科优势,进而带动医院其他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发挥大医院的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体系的整体实力。
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国家规划助力医疗机构“含金量”飙升!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初步建成了辐射全国、覆盖城乡、专科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部分专业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已经接近或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但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实施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形成网格化临床专科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常见疾病的诊疗能力。这对医疗机构而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含金量”可见一斑。
随着社会医疗卫生体系的系统性改革不断深入,在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配置、调动积极性等改革核心任务中,医院依照其发展战略规划建立核心竞争力,实现治病救人、科技创新、拓展基础研究等综合功能,已经成为其当前发展建设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中国医疗事业一直在蓬勃发展,如何进一步规范临床重点专科管理,高效有序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成为了重中之重。日前,安徽省卫健委发布了《安徽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安徽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图源:安徽省卫健委官网
申报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需具备哪些实力和条件?
《管理办法》指出,申报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以下简称“申报医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2
参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三级医院,具有满足申报专科业务需要的设施和设备;
3
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对专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人才形成梯队,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比例合理;
4
专科整体实力强,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诊疗能力,或者具有为其他专科提供支撑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开展与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诊疗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能力;
5
申报专科所在科室近两年无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以及生物安全事故;
6
申报周期内已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在建)及省级临床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的,原则上不参与新一轮省级专科建设项目的申报。
申报省本级和省管市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需分别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省本级专科建设项目
1
申报专科应为省属医院优先发展专科;
2
专科在省内具有明显优势,学科带头人在本省内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在省级行业学协会(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省医院管理协会、省护理学会等)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或在省级质控中心任职,或牵头制定省级诊疗规范、指南、标准等。对于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特别是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3
有较为固定的科学研究方向,专科成员及科研合作核心人员,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达到3个以上或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个。
省管市建专科建设项目
1
申报专科应为市级重点专科或特色鲜明的优势专科;
2
专科在市域内具有一定优势,学科带头人在市级以上行业学协会(省、市医学会,省、市医师协会,省、市护理学会等)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或在省(市)级质控中心任职,或牵头(参与)制定省级诊疗规范、指南、标准等。对于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特别是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3
近三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达到3个以上或省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个。
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学等多维度评价专科实力!
另据《管理办法》披露,遴选指标体系由该省卫生健康委参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遴选指标体系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医院综合实力、专科基本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学、专科辐射能力等部分,并以专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进行评价。
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可在建设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验收
此外,《管理办法》中指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项目单位要与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投入和运行管理相关支持政策,落实项目计划和资金执行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因合理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应在建设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验收,最多延长1年。
《管理办法》出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拨付与考核挂钩!
《管理办法》中针对“经费管理”也作出明确指示。《管理办法》指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省、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省本级专科建设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给予支持,原则上省级财政按获批项目预算总经费的50%比例给予支持,一个专科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实行分年度拨付。各市参照省级模式,对于省管市建专科建设项目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医院要强化专科建设支持,按照专科建设资金需求,配套补齐建设资金。
不仅如此,《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提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拨付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对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按有关程序及时拨付下一年度建设支持资金;因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导致下一年度项目资金扣减的,由项目实施单位自有资金补齐;因项目单位自身因素导致不再具备实施项目开展条件的,将中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资金;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任务失败的,收回全部资金。
优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重点专科建设为患者带来福音!
当前,不同学科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优势学科的兴起和衰退变化迅速。这也意味着,合理规划和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培养,同时还有助于医院内部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进而全面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我们期待这一政策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从而让更多的患者受益于优质的医疗资源,为人民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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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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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综合整理自国家卫健委、安徽省卫健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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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高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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