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卫健委发布: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岗位将增加3个百分点!

医声医事 好医生 2024-01-17 10:11:42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江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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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江西省卫健委官网


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要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供给。


根据《实施意见》,可通过落实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此外,针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采取免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实施意见》中指出,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5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根据《实施意见》,计划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高到45%左右。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加强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动乡镇卫生院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同时也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除此之外,也可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在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岗位各提高3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实施意见》指出,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实施意见》提出,计划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考试、评审、聘用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绩效工资中单列


根据《实施意见》,要进一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


同时也要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此外,《实施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不仅如此,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乡村医生,《实施意见》中强调,地方要适当增加补助。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乡村医生,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创新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


《实施意见》中指出,要以县为单位,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数“打捆”设置、统筹使用


除此之外,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也将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


值得注意的是,为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实施意见》中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从而进一步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统筹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对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实施意见》指出,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也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而对年满60周岁且从业满20周年的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实施意见》中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生活补贴待遇


强化地方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中要求,各地要按政策规定落实编制人员基本工资、基本绩效、五险一金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产权公有村卫生室给予运行补助。省级加大统筹力度,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也可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县域医疗服务体系龙头医疗机构的投入,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


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发展机制


为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意见》中提出 要加大医保基金支持投入力度。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依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指出,各地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


结语


江西省卫健委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展现了对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深刻承诺和对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的重视。这些综合性改革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有效、公平的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不仅将提高乡村医疗服务的质量,也促进了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长期发展。


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预计将有效提升乡村医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确保农村居民能享受到更高质量、更便利的医疗服务。这些努力对于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现代化和标准化进程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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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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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综合整理自江西省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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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健委. (2023, 12月13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检索日期:2024年1月10日, 来自 http://hc.jiangxi.gov.cn/art/2023/12/13/art_38686_4712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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