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提升,全科医生待遇接轨县级医院

医声医事 好医生 2024-02-05 10:54:21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方面提出详细要求,力求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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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福建省卫健委官网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

《实施方案》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支持福建医科大学帮扶宁德师范学院建设临床医学本科专业、福州大学筹建福州大学医学院。挖掘现有院校医学类专业办学潜力,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分别与省内医科类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开办“3+3”高职本科贯通临床医学专业。


此外,2024年起每年分别招生240人、120人、90人。福建中医药大学与泉州市开展校地合作,2024年起每年招收中医药类专业240人


增加乡村人才供给

为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将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一批本科和大专层次毕业生、定向培养高本贯通及高职高专医学人才,支持在岗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执业能力提升培训或学历提升教育。持续开展全科医生各类培训。


同时也将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医师返聘到基层服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申请到偏远山区村卫生室执业。计划到2025年,乡村医生队伍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至50%


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同时也要优化基层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制度,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聘用条件的,可以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此外,《实施方案》中要求,要逐步将实现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不仅如此,还要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在乡村卫生机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


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实施方案》指出,要鼓励各地结合财力状况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待遇,合理增加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不仅如此,还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农村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拓宽筹资渠道,探索统筹使用,完善分配机制。同时也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政策,对在偏远地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盘活现有资源,多渠道妥善安排乡镇基层卫生人才周转住房。


加强县域编制资源调控

为加强编制动态管理,《实施方案》指出,要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统筹管理、调剂使用,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原则按服务人口1‰左右比例核定编制,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


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

对于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实施方案》指出,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助政策,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补助标准。


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指出,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将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公立村卫生室的运行予以补助。


省级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等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各地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


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权责清单,《实施方案》指出,要推动实行人财物统一集中管理,资源有序流动


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共体牵头机构的医保基金内部监督管理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将医共体运行情况监测评估结果纳入医共体牵头医院和院长绩效考核。因地制宜制定基层首诊病种清单,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


健全城市支援乡村建设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要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引领作用,输出医院每年为市县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培训一批医务人员,带动基层防病治病能力提升。


同时也要结合医疗领域“师带徒”精准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千名医师下基层”及“移动医院巡诊”、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下基层服务等工作,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乡村派驻服务工作机制,规范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和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


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协议管理,《实施方案》指出,要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进一步扩大异地联网结算定点范围,及时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同时也将支持分级诊疗上下转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完善逐级转诊医保支付保障机制,依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调整乡镇卫生院诊查费和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各地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


此外,为进一步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要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


结语

随着福建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愈加凸显。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政策措施,福建省正逐步强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并着力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水平。


展望未来,福建省将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守护农村居民的健康福祉,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劲动力。我们坚信,在福建省的不懈努力下,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为农村地区的繁荣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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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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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综合整理自福建省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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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1月19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检索日期:2023年1月29日, 来自 https://wjw.fujian.gov.cn/xxgk/fgwj/gfxwj/202401/t20240119_63834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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