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15项科研不端案件处理结果,对多位医学“高材生”进行了取消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评审资格3-5年的处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
此次涉事人员的违纪行为具有共同之处,主要是向评审专家请托、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抄袭剽窃、与他人论文图片重复、套取基金项目经费等。 项目申请资格被取消3-5年这一处罚,不禁令人唏嘘。但实际上,若违规情形十分严重,甚至会被取消项目申请资格7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屡次强调禁止科研不端行为,但违纪人员仍不在少数。什么行为会被判定为科研不端?科研不端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回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
《办法》所称的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发生在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评审、实施、结题和成果发表与应用等活动中,偏离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行为准则的行为。具体包括: 包括抄袭他人研成果、篡改作者排序和贡献、未做出实质性贡献而署名、将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作者或者单位排除在外等。 包括冒充他人签名或者伪造参与者姓名等。 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修改项目申请书、投稿、买卖或者代写等。 包括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或者原始记录等材料、标注虚构的科学基金项目、在与科学基金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中标注基金项目、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等。 包括一稿多发或者重复发表、擅自将他人列为项目参与人员、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 包括请托、游说、打招呼或者贿赂评审专家或者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违规获取相关评审信息等。 包括挪用、滥用或者侵占项目资金、擅自变更研究方向或者降低申报指标等。 若经过调查,涉事者确实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根据事实及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若涉嫌违纪违法的,还将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对实施科研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警告 (二)责令改正 (三)通报批评 (四)暂缓拨付项目资金 (五)科学基金项目处于申请或者评审过程的,撤销项目申请 (六)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实施的,终止原资助项目并追回结余资金 (七)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实施或者已经结题的,撤销原资助决定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八)取消一定期限内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资格,最高可达七年。
此外,《办法》还列出了从轻及从重处理情形。
科研不端行为在学术界屡屡出现,宛如一颗毒瘤,不断侵蚀着学术的净土,严重阻碍了科学研究的正常进展和健康发展。这些行为违背了科研的初衷,损害了学术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对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维护学术的纯洁性和权威性。同时,学术界也应加强自律,倡导诚信科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推动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Editor 编辑 好医生-楚晓敏 Reference 参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EB/OL].(2024-04-12)[2024-04-16].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92362.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科金发诚〔2020〕96号[A/OL].(2020-12-25)[2024-04-16].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519.htm. Notice 说明 本文系好医生整理,侵权请联系删除 Designer 设计 好医生-楚晓敏 Reviewer 审核 好医生-高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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