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5月24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修订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无“红包”医院、科室创建活动(新华网,2024)。
近年来,医疗领域反腐斗争日益严峻,不断有医疗人员因腐败问题被查处。为了严肃行业纪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例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以规范医疗人员的行为,确保医疗行业的廉洁与健康(黑龙江网,2024)。 此次黑龙江省出台的《规定》,是对医疗反腐工作的具体细化和实践延伸。《规定》指出,各级医疗机构要创建无“红包”医院及科室,黑龙江省卫健委将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医务人员需明确,此处的“红包”,是指利用工作之便,以各种名义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或娱乐等活动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通过暗示、勒卡、索取等不正当行为谋取的财物,患者及其亲友主动送予、工作人员无法拒绝的财物,也属于“红包”范畴。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财物赠予或“请客”安排,贯彻“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思想。 患者及其亲友主动送予的“红包”,工作人员应当面予以拒绝,并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的“红包”,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医疗机构指定受理部门。 若工作人员接到“红包”不上交、不如实上交、无正当理由逾期上交,将被视为收受“红包”。 《规定》指明,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收受“红包”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予如下处理: ● 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参加有关学术委员会资格。 ● 扣发绩效工资、暂停处方权或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 低聘,取消当年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 缓聘、解职待聘、解除聘用合同。 ● 停职、调离工作岗位、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 此外,情节严重者,将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违反党纪、政纪者,将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群众向医务人员赠予财物,造成医务人员困扰,《规定》提出,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网站、公众号、院内院外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不送、不收“红包”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和评价监督。宣传方式可包括: ● 向患者公开《致广大患者朋友的一封信》。 ● 向患者推广使用“龙江医廉码”,用于开展诊疗行为评价和行风问题投诉举报。 ● 向患者播放“红包”问题警示教育宣传片。 《规定》强调,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处理不当导致收受“红包”问题多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将对医院(科室)杜绝收受“红包”问题、无投诉举报行为和行风监督、巡查反响较好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褒奖。 医疗机构需积极组织全院职工开展思想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学习《规定》,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并对医德医风扎实、拒收“红包”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报道。
Editor 编辑 好医生-楚晓敏 Reference 参考 董云竹,才萌.“龙江医廉码”来了!黑龙江省加大力度整治从医人员收受“红包”行为[N].新华网.(2024-05-25)[2024-05-28].http://www.hlj.xinhuanet.com/20240525/4ef4b1b762c64c10b195cec91fb21b47/c.html. 杨阳斯羽.黑龙江省修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 “红包”处理规定 推出“龙江医廉码”[N].黑龙江网.(2024-05-24)[2024-05-28].https://m.chinahlj.cn/news/798392.html. Notice 说明 本文系好医生整理,侵权请联系删除 Designer 设计 好医生-楚晓敏 Reviewer 审核 好医生-高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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