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请注意!出现这种情况需立即停止诊疗活动!

医声医事 2024-06-22 00:00:00

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逐步强势地进入医疗行业。国务院曾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各地需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建设,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新华网,2015)


互联网和医疗的融合将改善中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困局,让稀缺的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更高。医师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扩大个人品牌影响力,并通过脑力和精力的付出,让知识实现阳光下的变现


但互联网诊疗也存在许多弊端,如患者信息泄露、医疗机构诊疗资质不足、疾病诊断准确度较难保障等。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诊疗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海南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实施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和医师提出了具体要求(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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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互联网诊疗呢


《办法》所称的“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开设互联网诊疗: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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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开设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设有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病案管理、信息技术、投诉处理等,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这些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互联网诊疗相关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处方管理制度、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培训及考核机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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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表示,开设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以及从事管理服务的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内容包括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医疗管理相关政策、医疗服务相关政策、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互联网诊疗流程、平台使用与应急处置等。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掌握服务流程,明确可能存在的风险。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对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考核,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医疗机构要自觉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收入相挂钩,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等


人员资历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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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互联网医院开设的临床科室,其对应的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需至少有1名正高级、1名副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在本机构注册(可多点执业


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师应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医务人员如在主执业机构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按照多机构执业相关要求进行执业注册或备案。


互联网医院需有专职药师负责在线处方审核工作,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审核处方。药师人力资源不足时,可通过合作方式,由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药师进行处方审核。


互联网医院还需配备专人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电子病历的管理,提供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等技术服务,确保互联网医院系统稳定运行。


医师如何尽力保障互联网诊疗安全呢


医师在互联网诊疗中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服务流程,有助于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办法》对互联网接诊医师的诊疗活动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患者直接通过互联网就诊时,接诊医师只能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为避免患者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医疗纠纷,《办法》要求互联网诊疗实行实名制患者需向医疗机构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不得假冒他人就诊。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医疗机构留存,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由接诊医师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此外,医师还需明确互联网诊疗的终止条件。《办法》强调,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最后,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互联网诊疗中所有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有医师电子签名,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以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为低龄儿童(6岁以下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时,医师应确定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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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医疗平台,让患者“小病在线疗,大病跑医院”,是当下社会各个群体的愿望。这不仅可以便捷患者就医流程,缩短患者排队看病取药的时间,还可以优化医师效率,把手术检查等更专业的资源留在医院


医疗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在积极投身于互联网诊疗事业的同时,务必以患者的生命健康为首要考量,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我们相信,随着实践的深入,未来将会有更加完善、更加全面的制度政策出台,为互联网诊疗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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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楚晓敏

Reference

参考

新华健康.“互联网+医疗”,能玩出什么?[N].新华网.(2015-03-31)[2024-06-20].http://www.xinhuanet.com/health/zt/special/hlwyl.htm.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卫规〔2024〕3号[A/OL].(2024-05-27)[2024-06-20].https://wst.hainan.gov.cn/swjw/xxgk/0200/0202/202405/t20240527_3669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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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楚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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