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新增91种药品,其中89种以谈判和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是直接纳入,同时有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
新增91种药品及38个全球新药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经相应程序,本次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其中有90个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38个是“全球新”的创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绝对数量都创历年新高。(中国医药报)
从产品类别看,新增91种药品中,肿瘤用药26种(含4种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种(含2种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种、抗感染用药7种、中成药11种、精神病用药4种,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种。
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我国医药创新水平获得持续发展和进步
在今年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种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种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总体与2023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介绍,在谈判阶段,创新药的谈判成功率超过了90%,较总体成功率高16个百分点。同时,今年91个新增药品中国内企业的有65个,占比超过了70%,并且这几年都呈逐年上升之势,反映出我国医药创新水平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关于新版医保目录的正式实施
黄心宇表示,新版医保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医保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参保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2024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甲乙分类等内容。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调出的药品按规定删除,调整“备注”内容的药品要更新支付范围、支付标准等,同步做好药品编码数据库与智能监管子系统的对接,落实《2024年药品目录》管理要求,加强费用审核和基金监管。
对本次目录调整中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5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内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衔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替换。
国家医保局表示,总体来看,在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今年目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该局还将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配备和供应情况监测,确保药品可及性得到提升;并要求企业在目录落地前全部落实药品追溯码,实现全程"可追溯",为加强监管、维护基金安全打好基础。(经济晚报)
自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调整程序规则更加完善,评审测算更加透明,企业对药品价格的预期更加客观理性。随着更多新药进入目录,患者受益水平将稳步提升,同时也将有效提振了医药行业加大研发创新的信心,有利于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医保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前沿阵地,需及时更新用药目录,同时医生精准诊疗、合理用药,各方携手共进、协同发力,方能充分释放医保目录调整的红利,为医保制度的稳健运行与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民众在健康之路上行稳致远。
《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新增药品名单(91个)》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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