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火速自查,此类行为将被处罚!国家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医疗领域一常见行为

医声医事 2025-08-11 00:00:00

当下,医学科普不仅是公众获取健康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重要抓手。然而,伴随流量经济的介入,医学科普领域也出现了良莠不齐的局面,亟需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的手段,对医学科普行为进行规范。


8月1日,中央网信办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家层面对医疗科普信息的生产、发布、传播进行系统化规范(国家卫健委,2025)。《通知》不仅对网络平台提出了主体责任要求,还针对资质审核、信息来源标注、广告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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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卫健委


八条规定严管医学科普


1.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


平台应完善医疗“自媒体”资质认证,按医疗机构人员(医师、护士、药师、医技、科研等)、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人员及其他医疗领域从业者分类核查,审核执业证书、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2.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


平台应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展示认证信息,包括资质证件名称与专业范围、所属机构及科室、是否在职、是否签约MCN机构等,并依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3.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


平台应要求账号对科普内容真实性负责,引用、摆拍、AI生成或旧闻内容须标明来源或合成标识,禁止编造或拼接不实信息。


4.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


平台应严格审核认证材料,通过卫健委官方渠道核查执业信息,发现虚假或同一科室/学院专业/部门认证人数明显超过常规人数设置等显著存疑情形,应依法采取措施并进一步核验,防止虚假认证。


5.严禁无资质账号发布专业科普


平台应按“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禁止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未认证账号须在两个月内补齐资质,新账号未经认证不得发布医学科普内容。


6.强化网络行为规范


平台应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权威优质、科学专业的医疗科普信息生产传播。同时,平台也需严管违规线上诊疗、认证医生不出镜直播、违规引流至无医疗资质认证账号等行为。


7.严禁违规变相广告


平台应禁止以科普名义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不得在同一页面出现相关商家信息、联系方式或购物链接。


8.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


平台应清理蹭流量“网红医生”、色情擦边、AI编造同质化文案、虚假身份科普、拒医促销保健品等违规内容,并对违规账号采取清粉、禁言、关停等措施。


同时,《通知》还明确指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指导医院加强对中西医医务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对存在不良网络行为的医生等,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强化互联网商业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央视曾曝光医学科普乱象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科普领域发展迅速。随着短视频、直播等平台的普及,大量医生和非专业人士纷纷开设账号普及健康知识,优质内容确实能帮助公众提升健康素养,但同时“流量经济”的涌入也导致医学科普领域偶尔会有乱象遭曝光。


央视财经曾报道,不少“网红医生”打着科普旗号,实则进行违规变现。例如,短视频平台的某“网红医生”仅凭几分钟的舌相、号脉就开出高达3000元的中药处方,甚至有人声称“脉象终身不变”,无需复诊即可调整用药,这类行为完全背离了临床诊疗规范(央视财经,2025)


平台审核机制滞后也是乱象出现的重要原因。许多平台的认证门槛低,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工作单位即可获得“医生”标识,缺乏严格的执业信息核查机制,导致“李鬼”医生混入其中。同时,内容的传播速度远超审核速度,违规信息往往在热度消退后才被下架。


此外,隐性广告和导流问题尤为突出,一些科普视频表面上在讲健康知识,实则在页面中植入购物链接或商家联系方式,或者通过案例故事引导观众搜索特定药品,从而形成灰色利益链。


针对这些乱象,网信办此次通知可谓直击痛点。分类资质核查切断了无证冒充医生发声的渠道;严格标注信息来源与AI合成内容,压缩造假与摆拍的生存空间;明确禁止变相广告,封堵了科普与商业变现的灰色通道;对于违规账号设定清晰、严厉的处置措施,大幅提高了违规成本。可以说,这套措施在入口、过程、出口三方面同时加码监管,不仅守住了科学与公益的底线,也为公众建立了判断信息真伪的参考标准。


多地出台医学科普管理政策


在国家层面出台统一规范之前,多地已经率先探索并实施了针对医生互联网科普行为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策体系。


今年5月,四川省卫健委与省委网信办联合发布《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针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划定了十条禁止性红线,明确提出医护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科普(健康四川官微,2025)。上海市则更早在3月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明确禁止医生科普账号与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MCN机构合作(上海市卫健委,2025)


在约束机制之外,一些地方还注重激励措施,鼓励医生积极参与科普。甘肃省在2024年发布《关于组织全省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将科普成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体系,并通过遴选专家入库、组织培训等方式形成专业化科普人才队伍。截至当年8月,全省已有199名专家入选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掀起了医生参与科普的热潮(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


这种“负面清单+正面激励”的双轨管理思路,既保护了公众利益和行业声誉,又让医生的专业价值得以通过科普转化为社会价值。短视频时代中,医学科普已经成为了医生履行社会责任、传播医学知识的重要途径,监管和鼓励并行,才能实现“良币驱逐劣币”,让科学、权威的健康知识真正走进大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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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段欣雨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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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网信中国] 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网信中国] 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A/OL].国家卫健委.(2025-08-01)[2025-08-08]https://www.nhc.gov.cn/wjw/mtbd/202508/fcf3c0956a9441d781ca529030a42d6b.shtml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 20250626 网红医生背后的“流量生意”[N].央视财经.(2025-06-26)[2025-08-08] https://tv.cctv.com/2025/06/26/VIDEwmSrtxacHnUtM99q5UUY250626.shtml 


健康四川官微.速看!哪些不能干?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十条[N].健康四川官微.(2025-05-16)[2025-08-08]https://mp.weixin.qq.com/s/vn_BQFs4ky4-up6EtdC8Ng


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A/OL].上海市卫健委.(2025-03-16)[2025-08-08]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1eb9a899954a4759a1b6f6bc28a9b031


甘肃省人民政府.我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科普工作[EB/OL].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09-08)[2025-08-08]https://www.gansu.gov.cn/gsszf/c100002/c100006/c100007/202408/1739633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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