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某市卫健委发布该市2025年12月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的通报。2025年12月,该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4人,其中,一人因不书写病历资料被记6分,7人因未按规定开具药品处方被记3分(当地卫健委,2026)。 自2024年7月正式施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该市卫健委每一到三个月会公布一次记分情况。2025年全年,当地有146名医务人员被记分处理,其中12人被记12分。 累计记分达12分,医疗机构应当予以解聘等处理 《办法》的监管对象为医、护、药、技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共列出91种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分、2分、3分、4分、6分、8分、12分。记分周期为两年,记分周期按照自然年度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清零,重新开始下一个周期的记分(信用中国,2026)。 (一) 累计记分达到8分不满10分的,由其主要执业机构或者指定机构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离岗培训1个月,并报准予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二) 累计记分达到10分不满12分的,由其主要执业机构或者指定机构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离岗培训2个月,并报准予其执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三) 累计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由其主要执业机构或者指定机构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离岗培训3至6个月,延迟一年晋升(聘任)高一级职务或者职称(自符合申报或者聘任时间算起), 医疗机构应当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并报准予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累计记分达12分以上的医师按照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并接受指定机构考核,考核合格后恢复其执业,本周期内已累计记分清零;考核不合格的,由其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注册,予以公告,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多地对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影响多项考核 除该市外,还有多地在近年出台了对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方案。 2024年12月,深圳市卫健委印发《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出对在该市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监督管理,记分周期为三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医师需要进行2~4个月的离岗培训,培训期间其处方权将被取消(深圳市卫健委,2024)。 2025年1月, 安徽省一市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为五档,记分实行累积制,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统一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机构校验、医疗质量考核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的评定依据,并纳入信用管理(健康报,2025)。 2025 年8月,江苏省一市卫健委印发《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宣布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至2027年7月31日,对在该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展执业活动的医、护、药、技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监管并对其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处理,相关记分情况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等挂钩(当地人民政府,2025)。 上述方案虽然在具体实施细节上存在许多差异,却传递出同一个信号:各地卫健委正在加大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医务人员规范化执业的要求走向新高度。 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虽好,但落地过程中也引发了争议。 一方面,支持者认为,记分能提高违规成本,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从而让患者获得更为规范的诊疗服务。 另一方面,来自一线的声音却未必一致赞同。例如有医务人员担忧,当前各地违规认定的标准尚未统一,“区间化”的扣分规则可能导致“同案不同罚”的尴尬局面。 同时,监管的最终目标是事前预防而非事后惩戒。记分制度本质上仍属于事后追责机制,更多是违规发生后的惩戒,而非违规前的预防。它无法在问题发生时实时干预,因而真正效果仍需经过时间检验。 因此,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地还需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如何在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的同时不增加他们的负担,让医务人员安心执业,从而造福患者。 而对医务人员来说,坚守职业底线、时刻将合规问题放在心上是当前制度环境下较为可取的应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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