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新药技术审评细节需全面公开


2021-03-03 00:00:00 来源:好医生 23219

2月23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药审中心技术审评报告公开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宣布从2021年6月1日起,逐步公开药品技术审评报告。

这意味着今后,所有新药上市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报告都将公之于众,全社会皆可自主查阅技术审评全流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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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工作规范》要求,2016年9月1日之后上市的所有新药,都会被公开技术审评报告。包括附条件批准的新药也需要公开技术审评报告。

为什么从2016年开始公开往年报告?

这或许与2015年“722惨案”后的药品审批改革有关。

2015年7月22日,国家食药监局CFDA)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号称“史上最严的数据核查要求”。

2017年,CFDA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阶段性报告2015年7月-2017年6月)

两年来,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共派出185个检查组对313个药品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其中有38个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涉嫌造假(新药注册申请16个,仿制药注册申请17个,进口药注册申请5个)

在这段时间内,药企纷纷调整了申报方法和材料,质量大大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规范》也不是“一刀切”要求全部信息公开:新药上市申请技术审评报告应不包含审评敏感信息(审评会议具体信息、竞争品种相关信息、内部沟通信息等)

对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用“商业秘密”替换,用黑色突出显示,并说明理由,及时反馈。

药审中心收到反馈后,按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规定进行审查,确实属于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可不予公开。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药品技术审评报告依法可以不公开。

新规的颁布,让药企将有机会一窥竞争对手提交的真实数据,为自己今后申请药品审评作参考,同时也能互相监督,提高药品审评资料的质量。

今后,我国新药发展想必也会进一步规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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