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内部处方新规出炉:门诊诊察费不再另行收取

医声医事 好医生 2023-12-14 10:28:35

允许患者凭处方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是推进药品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鼓励互联网医院发展等政策陆续出台,四川、广东、广西、宁夏等地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医院处方流转模式。


为进一步支持医疗联合体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流动,天津市医保局于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医疗联合体内处方流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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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天津市医保局官网


医联体内医保服务医师要求升级,电子处方审核更严格


根据《通知》,医联体内接诊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根据参保患者的病情实际需要,开具电子处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电子处方需经过医保服务药师的审核通过后,才将被上传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同时,提供调剂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经授权后才能下载处方。在下载之后,医保服务药师会对这些处方进行审核,并确保其符合规定。只有在审核通过后,定点医疗机构才能进行药品调剂和费用结算


处方流动不另行收费,保障参保患者权益


此外,《通知》中明确要求,在医联体内部,当接诊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开具处方后,经过履行告知义务并征得参保患者的同意后,可以将处方流动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药品调剂,这被视为同一次门诊诊疗过程的延续。为了保障参保患者的权益,提供调剂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患者另行收取门诊诊察费


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价格应当不高于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上相应药品的挂网采购价格。这也意味着,通过医联体的协作和共享资源,可以为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便捷和经济实惠的医疗服务。


规范处方点评,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联体建设和医疗资源整合日益凸显重要性,规范的处方点评也逐渐成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处方流动,《通知》要求,接诊与提供调剂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流转处方的审核,并建立沟通协调和责任共担机制。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医联体内处方流动涉及药品费用拒付的,医保拒付主体与费用结算主体相一致。


同时,医联体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自身诊疗服务行为,完善处方流动相关管理工作,推行处方点评制度,保障参保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从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结语


以前,我国原有的就医方式是患者在医院完成就诊、开具处方、购买药品。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化发展,处方流动也极大提升了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便捷性。患者无需重复前往大医院兑换药品,大大节约了时间和交通成本。而医联体内部的处方流动还有助于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缓解大医院的压力。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的就医方式正在改变,电子化和流动化的处方将为患者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就医体验。我们期待此番新政能够带来更多的好消息,让更多的患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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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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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整理自天津市医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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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 检索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来自 https://ylbz.tj.gov.cn/xxgk/zcfg/ybjwj/202312/t20231207_6475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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