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论证产生,均为国内专利即将到期但尚未提出注册申请、临床供应短缺或竞争不充分的药品。
仿制相关药品可获得临床试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优先审评审批等方面支持。

图源:中国政府网
具体名单如下:
图源:中国政府网
为了避免一个产品上百家单位的集中申报生产造成生产和研发资源的浪费,国家在首仿药和其他仿制药上早以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宏观调控策略。
2012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意见的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定价和审批制度相结合来调控仿制药过热,具体包括:
对在专利药品保护期结束后国内前三个仿制上市的药品,首仿药可在统一定价上浮30%基础内进行单独定价,二仿和三仿药定价则可为首仿药价格的90%和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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